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滁州:车辆违停将拖移,并处罚款记分

为创造文明有序道路交通环境,市交警部门加强城区路面停车秩序管理

车辆违停将拖移,并处罚款记分

违停车辆被拖走。王家海 王树鑫 摄

不少市民发现,近几天以来,滁城交警部门明显加大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记者了解到,为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创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10日起,市交警支队对城区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现场拖移,并对违停机动车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违法停放车辆,市民举报最多

10月14日上午10时许,滁城天长西路苏宁广场附近,一辆轿车停在快车道上,车主却不知所踪。辖区滁州交警一大队民警巡逻经过,立即联系拖车将该车拖至停车场。“这里属于商业繁华区域,车流量很大,违法停车很容易造成交通阻塞”,民警告诉记者。

下午15时许,滁州交警二大队民警赶到永乐北路的天逸华府桂园小区附近路段。民警告诉记者:“该路段属于违停‘重灾区’,几乎每天都会接到违法停车的投诉或举报,市民反映强烈。”民警果然没有扑空,两辆轿车违停在机动车道上。因现场找不到车主,民警联系拖车将两车拖走。

“滁城所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中,违法停车是市民反映、投诉、举报最多的,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还有很大的安全隐患,每天都有人通过不同渠道反馈至交警部门。”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车辆违停拖移,罚款记分处罚

根据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的要求,为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创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10月10日起,市交警部门已对城区道路上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现场拖移。

据了解,各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不在路内停车泊位内停放的、在路牙石上乱停乱放的、长期占用路内停车泊位影响市容市貌的,以及其他非法占用停车泊位和因乱停乱放引起道路严重拥堵的,都将被交警部门依法拖移。

机动车违法停车被拖移至停车场后,一律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即罚款200元、记3分。驾驶人在接受处罚后,凭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具的放车单,到停车场领取车辆。非机动车违法停车被拖移后,车主需到其所在社区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凭证明到辖区公安交管部门开具放车单,到停车场领取车辆。

(记者 包增光)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