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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头仅靠“捡”还不够

近日,笔者作为一名创城志愿者,参加了一次街头“捡烟头”的活动。笔者发现,烟头捡过之后不到二十分钟,原先捡过的地方又烟头“重现”。笔者曾劝一位吸烟的三轮车夫不要乱扔烟头,不想对方回应一句“我不扔,你哪有烟头捡啊?”此时,笔者在为这名三轮车夫对待乱扔烟头的冷漠言辞深感悲哀的同时,不禁也陷入了沉思:烟头仅靠“捡”就够了吗?

眼下,各地不少城市正在积极创建文明城市,通过政府部门的宣传、引导,许多市民能够养成文明的良好习惯,不但广大市民的自身文明、素养和公德心得到了全面提升,而且城市的整体文明程度也得到了大幅提高。广大市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积极参与到创城活动之中,用文明行为践行创城成果。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也有少数市民不仅不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的创建中,反而做了一些与文明创建格格不入的不文明行为,不但给自己“抹了黑”,而且也给城市“增了灰”。

就拿丢烟头来说吧!现如今,很多公共场所都设有“严禁吸烟”等标志,或设有“吸烟室”、“吸烟区”。但一些吸烟“爱好者”往往视而不见,我行我素,喜欢“任性”吸烟,想吸就吸,想在哪里吸就在哪里吸,且吸完烟之后,不是把烟头熄灭扔进垃圾箱里,而是随手扔于地面上。有的烟民甚至调侃卫生保洁员“我不扔,你哪有这份工作”。创城意识如此淡薄,哪有文明、素养、公德心可言?

因此,笔者以为,烟头仅靠“捡”还是远远不够的。一方面,政府部门还需加大创城的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养成文明的好习惯,为创城做出一份应尽的贡献。另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机制,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对那些在创城活动中讲文明、有素养、守公德的市民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奖励和表扬,而对那些给创城“抹黑”、“增灰”的不文明行为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包括经济上的处罚,比如乱扔烟头者,既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又可以通过让其“捡一天烟头”的方式进行惩戒,从而使广大吸烟者能在小小的“惩戒”中懂得创城的重要性,明了个人文明行为的重要性。如此,创城志愿者“我捡你扔”的不和谐画面才会越来越少,创城的效果才能显而易见。

总之,一句话,烟头仅靠“捡”还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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