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近年来,定远县立足“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大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组织政治引领、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不断提升贫困村的再生“造血”功能,助力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步伐,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领导小组,明确党建引领扶贫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组织、财政、扶贫、农委等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定远县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对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的保障力度,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帮扶项目和帮扶干部为重点,推动脱贫攻坚高质量开展。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红领引航,助推脱贫”活动,鼓励在扶贫驿站中建立党组织,在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中开展“扶贫助困、点亮心愿”微心愿认领活动。三是突出绩效考评。结合基层党建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对各乡镇党建引领扶贫工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促进党建引领扶贫工程有效落实。
用好用活专项资金,促进发挥效益。一是把准资金使用方向。高度重视省财政为建档立卡贫困村安排的10万元(2017年、2018年各安排350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得用于发放村干部补贴、偿还村集体债务、扶贫济困、举办公益事业等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无关的投向,为专项资金使用划“红线”。二是合理安排发展项目。结合我县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在充分征求贫困村意见和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农委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将专项资金投入到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种养殖项目中,并组织各扶贫工作队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工作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切实保障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三是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强化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监督管理主体责任,不定期对2017年投入70个贫困村的35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跟踪调度,并印发督查通报,促进问题整改。截至目前,2017年投入70个贫困村的350万元专项资金已收益18.23万元(计划收益30.8万元),完成计划收益的59.19%,有效促进了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夯实贫困村发展基础。
规范办公经费使用,保障驻村帮扶。一是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制定《定远县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办公经费主要用于选派干部必要的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报刊订阅、文印、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等,严禁把办公经费用于吃喝招待、生活用品、房屋维修装璜和基建等。二是规范报销流程。报销发票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村党组织书记证明、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和乡镇组织委员审核。对“三无”(无经办人、无证明人、无审核人)凭证一律不准报销。其中,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大件办公用品,报销时需出具村委会固定资产造册凭证,同时纳入村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三是保障驻村工作。安排专人及时报销办公经费约2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打印耗材等;为扶贫工作队订阅《党建研究》《农民日报》《农村工作通讯》《安徽科技报》等报刊;为全县160名选派帮扶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赵世近 冯再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