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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收到群众举报“黑恶”5311件 共排查线索1895条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1 月23 日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黑恶犯罪,全力守护江淮平安,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截至10 月底,全省公安机关共摧毁涉黑涉恶犯罪团伙820 个(其中涉黑组织55 个、涉恶犯罪集团284 个、一般涉恶团伙481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0148 名,破获涉黑涉恶案件4436 起,缴获各类枪支41 把。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两个结合”,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协作配合,深挖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促进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2018 年1 月至10 月,全省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9.1%。

全省公安机关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紧密结合,坚持传统方法与科技手段灵活运用,广泛收集线索,夯实核查责任,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5311件,印制、张贴通告54.02 万张,敦促1057 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

各级公安机关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广大基层所队立足各自职责,发挥职能优势,聚焦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人员,穷尽手段措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深入、细致常态化滚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8 月25 日,省公安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试行)》,根据公民提供黑恶犯罪线索类别和作用,分别给予相应奖励,进一步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鼓励公民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895条。

在信息研判上,我省公安机关依托全省涉黑涉恶情报信息系统,建立涉黑涉恶线索预警和处置机制,实时分析刑事、行政案件、涉黑涉恶警情等数据,生成具有黑恶犯罪嫌疑案件、人员预警提示,有效辅助分析研判,提升线索排查处置工作质效;在深入核查上压实责任,严格实行线索核查“三长负责制”,明确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刑侦部门负责人线索核查责任,凡是上级公安机关督办的线索,一律由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直接阅批,分管领导组织部署核查。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阶段性核查反馈涉黑涉恶线索380余条。

皖公宣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陈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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