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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一地获批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

12月10日,记者从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印发《关于下达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批准全国40家单位开展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我省阜阳市界首市获批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试点,池州市青阳县、滁州市凤阳县获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试点。

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主要是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范乡村绿色发展,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最终实现“民富村美”。

我省自2014年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以来,共有8个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获批实施,其中第一批3家试点单位铜陵市义安区、安庆市潜山市和淮北市烈山区已通过国家验收,并参与研制了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 32000-2015),制定发布了《美丽乡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规范》(DB34/T 2636-2016)、《美丽乡村古村落保护与利用》(DB34/T 2633-2016)等6项安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构建了美丽乡村建设标准体系,初步打造了一批安徽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样板。第二批2家试点单位芜湖市南陵县和黄山市黄山区目前正处于标准实施阶段。第三批3家试点单位正处于启动阶段。

根据试点工作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涉农部门及各级政府密切协作,全面推行“多方联动、合作共赢”标准化工作机制,组织标准化专家深入一线帮带指导,严把试点项目启动关、年度绩效考评关、标准研究实施对标关和村民满意考评关,建立完善农村综合改革标准体系,探索提供实施安徽乡村振兴战略的标准化方案。(记者 朱赟)

原标题:安徽3县(市)获批开展国家级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

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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