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8〕85号)及《“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8〕86号)精神,现就上报相关申请材料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凤阳县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1);
2、“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申请表(附件2);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个人自荐、现实工作表现(需单位盖章)、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需单位盖章)、当地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违纪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两次,2019年第一阶段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止,第二阶段申报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材料上报至凤阳县人才办(凤阳县委组织部410室),也可通过EMS邮寄至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可提供复印件。申报人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经查实,将直接不予引进或调入。
《凤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8〕85号)及《“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实施办法(试行)》(凤办字〔2018〕86号)、凤阳县人才引进申请表、“凤还巢”人才回归工程申请表从凤阳先锋网(http://www.fyxf.gov.cn/)公告栏下载。
县人才办联系人:王 峰,电话:0550-6730683
县人社局联系人:周德玉,电话:0550-6735941
凤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