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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公告

 2018年12月20日,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预警,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8〕11号),2018年12月23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8年12月24日10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终止Ⅲ级应急响应。

                                   滁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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