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记者郭 军)日前我市出台了《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8个方面的问题出台35条具体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进全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要扶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民企科技创新给予政策性奖补;对新认定的省、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由受益财政予以奖励;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对用人单位招引人才给予一定奖励;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并给予补贴。
《意见》提出,要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地用能成本、帮助解决用工难题等方面入手,切实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意见》对于缓解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出了要对拖欠民营企业的应付账款“限时清零”,缓解其资金周转急需;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切实落实续贷政策;加大融资担保力度,持续扩大新型政银担业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发债直接融资;进一步完善民企融资困难援助、应急支持等机制,打造银企对接平台;要建立民营企业纾困救助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纾困。
《意见》提出要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要改进政务服务,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放宽市场准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要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民营企业力度,全市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专门面向中小微民营企业采购的比例不低于40%。
在完善政策执行方式、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强化组织保障等方面,该实施意见也提出了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