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去年以来,明光市坚持不断完善扶贫管理考核机制,发挥好考核的方向性和指引性作用,激发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到位。
完善考核覆盖面。制定出台全市《脱贫攻坚考核奖惩办法》《县处级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考核办法》《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对市领导、市直单位、乡镇街道、驻村扶贫工作队、村级扶贫责任人的“无盲区”管理考核机制。
树好激励风向标。对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县处级领导、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抓发展政绩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扶贫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正向激励,去年以来,16名干部在脱贫攻坚领域实绩突出的得到提拔重用,1家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严挥执纪问责剑。结合扶贫作风建设年活动,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对于不作为、不尽责,造成工作进展缓慢、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切实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对扶贫工作不力的43名帮扶干部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李文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