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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开出违反禁放规定首张罚单

记者从滁州市公安局获悉,《滁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实施后,滁州市违反禁放规定首张罚单已开出。

《滁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1月2日,苏滁产业园派出所就开出了违规首罚。当日,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苏州路与双城路路口时,现场发现当事人梅某因喜提爱车违规燃放爆竹,后因当事人认识态度较好,民警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郑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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