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2018年初,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93.4微克/立方米,超出年度目标浓度79.6%,同比上升0.6%,PM10平均浓度为1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4.1%。对此,我市精准发力、多措并举,促进空气质量改善。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9.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80.7微克/立方米,完成了省下达的PM2.5年度控制目标和PM10同比持续改善的任务。
一是全面部署。印发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部署开展滁城空气质量提升十大工程。分解下达各县(市、区)指标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空气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制定市直单位考核办法,压实属地部门责任。出台《滁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防治扬尘污染。
二是集中攻坚。完成249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淘汰银鹭食品、九德木业等3台燃煤锅炉,滁城建成区35蒸吨以下工业燃煤锅炉实现50%清洁能源替代,完成3套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初步建立“控烟、控尘、控车”长效管理机制。出台《滁州市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滁城烟花爆竹全面禁放。
三是督查督办。市大气办对滁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每日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分解落实省驻点督查发现问题并定期调度,截至目前,市大气办共下发大气污染防治督办单392份,省驻点督查交办的158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王 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