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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政策性补贴乘车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市修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暂行办法

政策性补贴乘车范围进一步扩大

滁州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完善市本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财政补贴制度,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市政府办日前印发《滁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暂行办法》,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等方面的内容。根据该办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换乘中心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将按照辖区划分建设主体,政策性补贴乘车范围将由目前的老年人、残疾人、学生扩大至现役军人军属及退役军人。

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明确建设主体

我市将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提升公交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满足市民对城市公交的需求,进一步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类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实行无偿划拨,按照分区属地原则建设,琅琊新区、南谯新区、经开区、苏滁产业园的各类公交基础设施,分别由各区负责建设,建成后无偿交给公交企业使用;主城区的各类公交基础设施由城市公交负责建设,建设资金列入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公交公司、市城际公交公司共有公交线路33条(含城际公交线路8条),定制公交线路5条,公交车辆611台,公交停保场、换乘中心、首末站18个,标准化雨棚式站台460余座,公交线路总长度561公里。

政策性补贴乘车范围进一步扩大

据介绍,我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的范围包括公交运营价格补贴、车辆购置补贴、政策性优惠乘车补贴和南京公交延伸补贴四个方面,其中,对经市交通部门批准运营的公交线路实行运营价格补贴,补贴标准为0.83元/公里;对城市公交新增和更新需购置的车辆,市财政按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价的80%给予补贴(城际公交购车补贴由市财政和相关县区各承担40%);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持优惠卡乘车,对现役军人军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退役军人持拥军卡乘车,根据公交企业IC卡收费管理数据和优惠额度给予财政补贴。

“新修订的《滁州市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明确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和对现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乘车给予财政补贴。”市交通运输局综运科负责人顾玉彪告诉记者,“此外,新办法还明确了城市公共交通财政补贴的基本原则、补贴范围、补贴标准、预算与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记者李志情)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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