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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第二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

我市举办第二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系列活动

保护传承,让非遗传下去“活起来”   

一项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凝结着一个城市的历史,也是一个城市的文化根脉。2018年1月1日,我市第三部实体法《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将每年农历正月初九到二月初九定为“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

开展非遗保护宣传,进行非遗展演,举办非遗手工技艺产品展示展销……昨日,第二届“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活动在滁城人民广场火热开启,一项项活动精彩上演,不仅丰富了春节期间群众文化生活,也让各项非遗在市民身边“活起来”。

展演展销,非遗走到市民身边

金色的“长龙”翩翩起舞,跃动新春的欢乐;灵巧的钱杆上下翻飞,舞动节日的喜庆;悠扬的民歌悦耳动听,传递浓浓的祝福……昨日的活动现场,多个县(市、区)带来的花灯、舞蹈、花鼓、民歌等非遗展演,赢得观众喝彩连连。全椒的管坝牛肉、儒林根雕;天长的秦栏卤鹅、天官画;南谯的滁菊、绿茶……一项项非遗手工技艺产品展示展销,不仅让市民过了“眼瘾”,也饱了“口福”。

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月”期间,我市将举办一系列宣传和展演活动,主要有民间花灯快闪表演、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图片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和手工技艺产品展示展销会、滁州民俗文化旅游活动等,积极使用好、保护好、传承好我市珍贵的非遗财富。

多措并举,非遗传下去活起来

营造关注非遗的社会氛围,发掘和保护更多非遗项目,加强非遗人才队伍培养,合理综合开发利用……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我市紧紧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为51个市级非遗传承人给予补助,新建县级非遗展馆2个,开展6个非遗项目的保护,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7人,新增市级非遗传习基地9个,成功组织举办各类非遗展演活动100余场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882项,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52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项目22项、市级44项、县级184项。共有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66人,其中国家级2人、省级26人、市级44人、县级194人。共有省级非遗传习基地1个、省级教育基地2个,初步构建了体现滁州特色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一项项非遗正更好地传下去“活起来”。 

(记者卢晓东)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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