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2日,我县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4号),2019年2月27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019年2月2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凤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
2019年2月22日,我县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安徽省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通报》(皖气领办〔2019〕4号),2019年2月27日开始,全省大气扩散条件转好,满足《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级别解除条件。经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决定于2019年2月27日12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凤阳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