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百姓热点 > 正文

公积金如何异地转移?官方回复

滁城市民周女士: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本人在南京工作,且单位帮缴了住房公积金。现自己回到滁州工作,已开立公积金账户,请问怎么才能把南京缴存的公积金转移回滁州呢?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调查核实,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缴存人,应在我市开立缴存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半年以上,方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届时,当事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记者李志情)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