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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一男子迷信风水掘墓盗骨灰

清明节,很多家庭都会祭奠逝去的亲人,寄托哀思。不过对于明光的杨先生一家来说,他们的哀思却无处可以寄托,因为他母亲的坟墓被人挖了。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盗窃骨灰案件,被告人于某因犯盗窃骨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迷信风水

男子掘他人墓盗骨灰

于某是明光市石坝镇某村村民,因认为别人家坟墓位置影响自家风水,竟将坟墓砸开,盗走骨灰盒并掩埋别处。

2016年年底,被害人杨某的母亲去世,坟墓位于被告人于某父母墓地的北边,该块坟地势北高南低。地势高于于某父母的墓地,于某认为杨某母亲的墓地影响自家的风水,但杨家人坚持将杨母葬在该处。在杨某母亲下葬后的一两个星期,于某先后两次砸过该墓地,当地派出所和村里都调解过此事,于某也签了协议书表示不再破坏杨家的坟墓。

2018年11月份,于某的姐姐突然去世,其联想到家里近两年的不顺,认为一切都是杨某母亲坟墓位置造成的。其姐姐下葬不久,一天晚上,于某从家中携带一把铁锹、一个铁锤来到墓地,先使用铁锤砸开杨某母亲坟墓北墙东侧的墙壁,未发现杨某母亲的骨灰,又用铁锤砸开西侧墓室,将杨某母亲的骨灰盒掏了出来,之后用铁锹在坟墓的西侧挖了一个坑,将杨某母亲的骨灰盒放到坑里并用土盖上,然后带着铁锹和铁锤回家了。

法院判决

盗窃骨灰罪判刑半年

庭审中,法庭围绕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举证。

经审理查明:2016年年底,被害人杨某的母亲去世,被安葬在明光市石坝镇的一处墓地。被告人于某以杨母的埋葬位置高于自家祖坟,影响自家风水为由,先后两次将杨母的坟墓砸坏。案发后,被告人于某已将骨灰盒挖出并归还杨某家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采用秘密手段,盗挖骨灰,其行为已构成盗窃骨灰罪。归案后,被告人于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释法

逝者人格尊严不容践踏

千百年来,中国人讲究“死有所葬,入土为安”。逝者生命虽然终止,但其人格尊严、坟墓完整、骸骨骨灰等人格因素仍然长久存在,不容侵犯。

法官介绍,本案中,被告迷信风水、悖于社会公德,故意毁坏他人坟墓并将遗骨掩埋别处,侵犯了被害人对其母亲坟墓的监护权,同时也侵犯了死者的安息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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