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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确保职务犯罪案件“无缝对接”

滁州网讯 为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配合,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建立权威高效、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近日,凤阳县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充分沟通、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

《办法》共包含十七条内容,规定了县监察委员会案件审理、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县监察委员会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退回补充调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的办理方式和流程。同时,根据衔接内容,列明了对不起诉决定的处理、限制出境等有关要求。

据了解,县监委在此办法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编制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流程图。该流程图简单直观、一目了然,细化明确了办理职犯罪案件的具体工作要求,特别是着重突出“衔接配合”,使办案人员能清楚地知道哪个环节该做哪项工作。

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无缝对接的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办案效率。今年3月2日,县纪委监委对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会计许如琴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审理部门及时提请监察机关提前介入熟悉案情,让案件顺利进入司法程序,从立案到移送监察机关审查起诉,仅用了10天时间。

“该《办法》的出台,是凤阳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县监委与法院、公安局、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互相制约,提高了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效率,实现了反腐败工作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该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      (凤纪)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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