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报》2019年5月14日刊发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挑起法治“大梁”
王图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40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必须走高质量发展的路子。滁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足于法、力求于新,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政治使命和时代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落脚点,着力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体现到服从和服务市委工作大局,落实到推动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具体工作上,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思想通了,一通百通。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推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五四运动以来我国发生的三大历史性事件,是近代以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三大里程碑。“三大里程碑”的重要论述,深刻指出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是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宣言书。揭开中国农村改革大幕的滁州,时刻牢记三年前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滁州市小岗村时的殷殷嘱托,秉承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重整行装再出发,抢抓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建设重大机遇,审时度势提出规划建设“大江北”协同发展区,加快毗邻南京江北新区扇形区域率先整体整合、功能互补和错位发展,打造“冲刺总量全省第三”高质量发展平台,引领和支撑全市高质量发展,领跑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新征程。
闻令而动,听令而行。一以贯之坚持“一个聚力、四个聚焦”工作思路(聚力服务发展这个大局,聚焦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聚焦人民立场这个基点、聚焦依法治市这个保障、聚焦探索创新这个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冲三”目标和《规划建设“大江北”协同发展区实施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进行深入思考和讨论,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基础上,紧密联系人大实际,大家一致认为:市委谋篇布局,人大落子跟进!要带头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用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用法治手段促进工作,确保市委战略部署在法治的轨道上蹄急步稳、行稳致远。
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锻造优良党风政风、确保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它首先是政治机关。对于人大工作来说,就是要大胆讲政治、善于讲政治,锻造一个让市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坚强班子,带出一支有活力勇担当的人大队伍。
强化政治领导,围绕“一个大局”。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市委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找准切入点、着力点,首先做到人大各项履职活动都自觉地聚力市委工作大局,对市委交付的工作都不折不扣的完成。坚持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制度,重要调研报告、重要研究成果及时报送市委决策参考。
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两个自觉”。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使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蔚然成风。加强人大干部教育管理,动员全市各级人大、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党员干部紧贴一线调查研究、紧靠一线推进工作、紧跟一线助力发展,敢做先锋、不当看客,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在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征程中担当作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和实践自觉。
彰显政治属性,做到“三个转化”。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统筹运用立法、监督、决定、任务四项权利,整合代表、机关、党建、县乡人大各方面力量,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法规,转化为全市人民群众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全方位为实现党委既定的战略目标保驾护航。
助推法治与高质量发展同频共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治理。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坚定不移地咬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放松,校正主攻方向,找准发力重点,在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新作为、体现人大新担当。
匹配“三个关系”,让法治触角更灵敏。坚持立法先行,突出地方特色,为深化改革注入强劲动力。一是坚持党领导立法和人大主导立法相统一。始终坚持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坚持市委批准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坚持落实市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坚持市委研究决定法规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人大对立法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提高立法水平。二是坚持立法决策与政治决策相协调。深入研究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的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从立法上提出解决问题的路径和办法,灵活运用立改废释等立法形式,及时将党委意图体现在立法当中,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实施,实现党的执政目标。三是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坚持立法先行,主动适应滁州高质量发展需要,以市委在不同时期的任务和要求为指导,通过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立法工作来落实市委的各项政策。
坚持“三个导向”,让人大监督更有“力”。奔着问题去,冲着矛盾上,哪里有短板,监督工作就延伸到哪里。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监督助力。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规定查找问题不少于报告总篇幅1/3,让“法律巡视”利剑更锋利。紧扣对接“大江北”、科技创新、“双招双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选取重大关键项目,直击问题,强化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出“先手棋”。二是坚持目标导向,监督给力。通过召开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总结研判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共同分析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督促政府及时调整完善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确保市委提出的目标全面得到落实。三是坚持效果导向,监督发力。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的暂行办法》,建立“年初问安排、年中问进度、年底问结果”全过程、全链条工作监督模式,既监督工作完成情况,又察作风、察责任落实情况,让监督更“立体”、有刚性。改进监督方法,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人大视察、市政府职能部门督查、人大代表跟踪监督的联动推动工作机制,在提高监督实效上持续发力,不断增强合力成事的整体效果。
注重“三个强化”,让代表工作有所“为”。关注代表履职,讲好代表故事,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一是强化代表履职服务,增强“想为”意识。建立健全人大代表政情通报制度,安排代表跨区域主题视察,推进代表履职信息化建设,为代表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提供足够空间。探索开展“小班额”“特长班”精准化专业培训,打造传统培训的“升级版”。广泛宣传优秀代表的履职事迹,用典型事例和榜样力量,鼓舞和激励代表争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服务群众的贴心人、干事创业的带头人。二是强化代表履职督导,提升“能为”本领。“活动月”“走访周”“接待日”,“三大平台”构建代表常态化履职新机制,畅通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省、市人大代表向市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强化代表履职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结合代表身份特点、职业优势,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加强调研、建言献策,杜绝“哑巴代表”“拍手代表”“荣誉代表”现象。三是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找准“善为”途径。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考核机制,加强办理效果评价,查找薄弱环节,直击发展短板,力促相关问题解决。设置“问题墙”“回音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通过人大网站、杂志和公开栏对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全过程接受代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推动议案建议办成率和代表满意率“双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