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滁州日报社符合广告发布登记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准予该单位所属的相关媒介从事广告发布业务,现将广告发布登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通知书编号:滁广登字〔2019〕001 号
单 位:滁州日报社
单 位 性 质:事业单位法人
法定 代表人:蒋凌风
从事广告发布媒介:滁州日报
有 效 期 至: 2023年12月31日
经 营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大厦8楼
特此公示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