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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凤阳鼓楼医院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名称和负责人,我委拟同意原凤阳鼓楼医院变更医疗机构名称与负责人的申请,现予以公示:

名    称:凤阳前门医院(原凤阳鼓楼医院)

类    别:综合医院

地  址:凤阳县府城镇前门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洪朝阳

主要负责人:洪朝阳(原唐小宇)

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无异议,我委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进行审核发证。投诉电话:0550-6736677。

凤阳县卫健委

2019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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