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管齐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落实好食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要求各企业要制定自查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开展自查,规范生产行为。
建立并落实食品生产企业管理7项制度,包括进货查验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工作。对风险等级高的食品生产企业,相应增加自查频次。企业需按期填写《食品生产企业专项自查报告》并上报琅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查报告应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食品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期内生产条件变化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周岂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