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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巡察整改见成效

滁州网讯 “根据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单上列明的问题,请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情况请于10日内向巡察组反馈……”这是凤阳县委第三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刘府镇下发的《立行立改问题交办单》,查摆具体问题,督促立即整改。

日前,十四届凤阳县委5个巡察组分解进驻6个县直单位和56个村(社区)开展第六轮巡察。巡察中坚持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实施边巡边改、立即整改。截至目前,第六轮巡察5个巡察组共向被巡察单位发出立行立改通知单5份,督促立行立改问题14个,巡察整改的速效大大提升,巡察的“探照灯”、“显微镜”作用进一步凸显。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行立改。把问题导向贯穿于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紧扣“三大问题”、“六项纪律”,以具体人、具体事、具体问题为主线,深摸细查。改变以往巡察工作惯例,对一些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采取“立行立改”,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或者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或处理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找准问题症结,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内控制度,落实长效机制,达到举一反三的巡察效果。

及时移交问题,明确整改清单。对于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巡察组分类处理,客观公正、具体直接地指出存在的问题,建立初步问题清单;紧扣被巡察单位实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客观中肯、针对性强的巡察反馈意见,形成整改要求清单。同时制作《立行立改通知书》,列明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限定整改期限,增强被巡察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如第四巡察组对武店镇某村关于在职党员干部党费交纳不足额问题,要求10日内立即整改;第二巡察组发现县档案局存在部分票据装订混乱等问题,要求一个月内整改到位。

强化跟踪督促,推动问题解决。实行巡察整改问题清单签收制、对账制、销号制。巡察组及时了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推进。对于被巡察党组织反馈的立行立改问题及整改情况,巡察组及时向县委巡察办报备,县委巡察办逐一审核审定,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建立回访机制,对巡察立行立改的单位进行“回头看”,追踪巩固整改成果。目前,提出的14条立行立改意见已经完成整改12条,还有2条正在整改,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3项。

(凤纪)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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