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定远县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落实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9年上半年,监管预算类资金16720万元、扶贫资金46538万元、惠农资金40839万元,村级资金1924万元。
建立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机制。县财政局负责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牵头工作,围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任务,重点做好信息通达和抽查巡查工作;乡镇包村干部与乡镇政府签订包村干部监管乡镇财政资金责任状,参与监管在乡镇实施的各项目的落实情况。
修订和完善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制度。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监管制度文件,并督促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局机关各股室和乡镇包村干部、财政所对资金监管的职责、目标任务、考评及奖惩。
加强重点工作完成。加强预算资金监管。根据年度预算批复,通过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加强对预算支出和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审核。加强惠农补贴资金监管。要求各乡镇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的公开公示。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加强村级资金监管。重点是督促各村按时报账,代理中心及时记账;督促各村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村务、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财政局针对扶贫巡查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采取对策,督促问题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确保扶贫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确保监管成效。通过县乡(镇)两级对乡镇财政资金全方位、立体性监管,落实乡镇包村干部监管财政资金,村级配备财政资金监管联络员,加之上级组织巡视巡查,使乡镇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乡镇财政资金运行更加平稳。
(韩永兵 卢知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