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专家、学者多次研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县城区41条规划道路进行命名、11条建成道路进行更名,现予以公告。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
为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通过县地名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专家、学者多次研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对我县城区41条规划道路进行命名、11条建成道路进行更名,现予以公告。
凤阳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