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网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4月份安徽省出台了社会保险降费工作方案,根据省方案和省人社厅相关要求,自今年5月1日起, 我市全面执行社会保险降费政策。
部分险种阶段性降费延续
涉及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再延续执行一年,执行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政策期内,失业保险总费率仍按1%(即单位0.5%,个人0.5%)执行,共涉及我市6100余家单位,累计可为企业减负6960万元。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0.2%--1.9%)为基础下调50%,涉及我市4700余家单位,累计可为企业减负4500万元。
基本养老保险永久性降费
养老保险降费是永久性降费,主要体现在降费率和降基数“双降”上: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一次性降为16%。二是降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由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小口径工资”挂钩,改为与城镇私营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挂钩。确定基数后,按照300%和60%分别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大幅降低了缴费基数,降幅达20%,有效减轻了企业用工负担。
经测算,三项保险降费,共惠及全市7700余家企业,涉及职工30.42万人。2019年当年可减负5.1亿元,预计以后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7.6亿元,每家企业可减负9.87万元/年,人均用工减少2500元/年,大幅降低了企业用工负担,有效服务了我市经济发展。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加强指导监督,强化监测预警。对降费政策实施后的基金安全做好后续跟踪,加强预测预警,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坚决兜牢民生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