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规范行车、停车秩序,缓解道路拥堵状况,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来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来城鼓楼东街、青龙街安装违法停车抓拍系统,全线禁止机动车停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对机动车违反禁令规定的,实施电子抓拍,并给予处罚;在来城建阳南路与四里岔路口(原老疾控中心)门前路段过街斑马线处安装礼让行人抓拍系统,依据安徽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条三项之规定,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没停车让行的,实施电子拍照,并给予处罚。
以上电子设备于2019年9月2日起投入应用。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来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