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单打独斗”为“协作办理”
定远乡镇“协作区”破解基层办案难
滁州网讯 过去,乡镇纪委办案由于“单打独斗”、力量不足,又容易受到熟人干扰和乡镇其他工作耽误,导致案件办理效率低、难度大,对一些疑难复杂的案件更是束手无策。从今年6月开始,定远县结合实际,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为破解基层办案难作出有益探索。
定远县按照“就近整合、区域划分、便于指导、利于工作”的原则,结合县纪委监委班子分工和联系室工作实际,按6个纪检监察室联系的乡镇进行划分,在全县22个乡镇设立了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协作区主任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兼任,副主任实行“一案一指定”,采取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的方式,灵活安排办案力量,排除干扰全力办案,效果明显。
今年8月初,定远县永康镇接到中央督导组交办的6起扫黑除恶案件,要求月底前办结。对此,镇纪委书记钟兰永起初有一定畏难情绪:“乡镇纪委就几个人,要找人谈话问询,要到很多部门调查取证,还要承担乡镇其他中心工作,这么短时间办6个案件,难度可想而知。”钟兰永坦言,自己2007年就在永康镇工作了,上上下下跟很多干部共过事,熟人干扰在所难免。
为此,刚成立不久的县纪检监察工作第三协作区进行了部署。该协作区由县纪委常委孙坤牵头,县纪检监察三室联系,永康、定城、西卅店三个乡镇组成。
由于定城镇和西卅店镇8月份案件相对较少,就各自牵头负责一起永康镇的疑难案件,其余4起由协作区共同办。从8月8日开始,第三协作区共有9名成员集中到永康镇驻点查办案件,白天找相关人员谈话、走访调查,集中到派出所、财政、农经等相关单位取证,晚上分析研判,学习交流,使得案件进展很快,到8月15日,6起案件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件、了结5件。
“作为协作区成员到异地交叉办案,不受人情干扰,不用顾及面子,也不用考虑本单位的工作,可以专心、安心办案,集中办案也让大家遇到问题有商量的人,能快速提高业务水平。”第三协作区办案成员之一的定城镇纪委书记高宏勇说。定远县纪委常委、第三协作区主任孙坤认为,协作区毕竟是县纪委的办案平台,在谈话问询、外围取证、排除干扰等方面都有优势,办的案件社会认可、举报人认可、被调查人服气。前不久,西卅店镇一村民举报该村支书为其自建的房屋申请10000元危房改造补助,但补助到了以后,村支书却只给其2000元,剩下8000元落入村支书自己“腰包”。西卅店镇纪委在了解情况后找村支书谈话核实,因时隔多年,村支书矢口否认,又没有取到关键证据,谈话双方又彼此熟悉,导致该案一时停滞。后来,第三协作区及时介入,通过银行查询,获取签名单据,进而以县纪委监委名义找该村支书谈话,村支书见是陌生面孔,心虚畏惧,不再抵赖,供述了其虚报套取危改补助,从中截留8000元的违纪事实。
自协作区挂牌运行后,定远县先后举办了4期专题培训班,对全县22个乡镇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干部、村纪检委员、村监委会主任共640余人次进行了培训,各协作区集中研讨问题线索,定期召开月工作例会,交流讨论信访、问题线索,及时交办案件。截至目前,定远县6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已办理初核案件26个、办结案件13个、立案案件5个,给予党纪处分5人,收缴违纪款数万元。“今后,我们将在村级巡察问题督办、重大巡视巡察后的整改、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主题教育督促等方面发挥协作区的作用,构建起以乡镇为主体,协作区集中查办督办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新机制。”定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罗宝 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