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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我市将摸清非遗“家底”

新一轮非遗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普查范围包括民族语言、民间文学等18类

2020年底,我市将摸清非遗“家底”

滁州网讯 近日,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暨第二次非遗普查培训班在滁举办,在此期间,参训人员集中学习了非遗普查与普查成果应用、田野调查的步骤与方法、非遗普查收集材料范例等一系列专业知识,此举标志着我市新一轮非遗普查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安排,此次非遗普查将于2020年底完成,届时,我市将全面摸清非遗“家底”。

据介绍,此次非遗普查分为准备、实施、填表整理、汇编上报、验收和后续传承五个阶段,凡是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传承100年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均在普查范围之内,具体普查内容包括: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剧、曲艺、民间杂技、民间美术、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传统医药等18类。届时,参与人员将按照“属地管理、全面普查、精心整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的原则进行深入普查,确保普查工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

据了解,2005年至2008年,我市曾开展过一次非遗普查,全市共普查整理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6309条,其中民间文学5535条、民间舞蹈37条、民间音乐640条、民间曲艺18条、民间手工艺30条、民俗26条、民间美术10条、民间杂技4条、传统戏剧9条,普查中共产生文字资料150万字,拍摄照片3000余张,汇编资料9册,由此也奠定了我市非遗保护的基础。经过十余年的保护、抢救和传承发展,我市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2项,省级非遗项目22项,市级非遗项目44项,县级非遗项目202项;全市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6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44人,县级258人。截至目前,全市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1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2个。2018年1月1日,我市第三部地方实体法——《滁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等,开展非遗普查是非遗抢救与保护的重要环节和基础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一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全市非遗资源的生存现状、保护利用等情况均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国家的政策支持方向和力度也发生了新变化,迫切需要开展新一轮非遗普查,摸清‘家底’,以适应非遗保护的新形势。”

另据悉,此次非遗普查将于2020年底完成,届时,我市将全面摸清非遗“家底”。

(记者李志情)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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