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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险等级高,滁州六地发森林禁火令

分别为Ⅰ、Ⅱ级火险县,禁火时间至明年4月30日;市林业部门呼吁文明安全用火

滁州网讯 今年梅雨季全市降雨量较常年偏少5成,特别是7月中旬以来持续晴热、蒸发量大,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高。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除琅琊区、天长市外,我市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等Ⅰ、Ⅱ级火险县,已陆续发布禁火令,明确至明年4月30日前的禁火时间内,在禁火区域内严禁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

我市多地发布禁火令

记者了解到,无论烧灰积肥、烧草开荒,还是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或者野炊、抽烟、放孔明灯等行为,都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根据我市以往森林火灾发生原因,90%以上均为人为引发。因此,我市把林区野外用火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首要举措,坚持“预防为先、严防严守”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鉴于今年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险等级高,除琅琊区、天长市外,南谯区、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明光市、定远县等Ⅰ、Ⅱ级火险县,已陆续发布禁火令。各地禁火令明确要求,在各地行政区域所有林业用地及其边缘水平距离100米范围内区域,一律“禁火”。这些禁火行为包括:未经允许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在林区放火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在林区烧荒、烧田埂、炼山、烧灰积肥等,在林区随意吸烟、点火照明,以及其他野外用火和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具体禁火时间,从各地发布禁火令时开始,至2020年4月30日。

文明用火守森林安全

市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呼吁,禁火时间内,请大家文明规范用火,共同守护森林安全。凡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如若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

本刊提醒,若在森林中遭遇火情,应密切注意风向变化,选择正确的逃生方向。当烟尘袭来时,用衣物捂住口鼻迅速躲避,无法躲避时,选择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地卧地避烟。如果被大火困在半山腰时,要快速向山下跑,切忌往山上跑。

该负责人表示,请大家积极配合全市各地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认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摒弃各种陋习,为保护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起努力。 (记者包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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