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市关于持续开展 “1+14”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深入开展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有效整治了一大批问题隐患。为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根据《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和《滁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安委会决定对各地近期排查、评估、上报的24项重大安全隐患(具体见附件)进行挂牌督办整改。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行业主管责任,按照市政府领导提出的“一制三单”要求,督促指导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隐患整改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提出验收销号申请,市安委办将对各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
联系电话:3075515 传真:3075689
邮箱:ahczyjj@163.com。
附件:2019年第二批重大安全隐患明细表 14号附件.doc
滁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