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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区居民小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滁城各居民小区,广大业主朋友:

    今年以来,我市全面加强城区居民小区日常管理,通过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基本改变了以往“脏乱差”形象,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也有越来越多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整治。但仍有部分小区存在车辆乱停放、占用楼梯通道、消防通道、杂物乱堆放、乱涂乱画等问题,不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为打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市人居环境,切实提升小区居民的幸福指数,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在滁城居民小区进一步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小区道路、消防通道、单元门口等禁止停放车辆区域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公共区域停放破损、脏污、不使用的车辆(俗称“僵尸车”)。

    二、严禁在居民小区楼道和公共区域堆放杂物,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三、严禁在居民小区内乱立广告牌、乱贴标语、广告、启事等。

    四、严禁在居民小区公共区域内私自搭建停车棚、杂物间等设施。

    五、严禁在居民小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占用楼道和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

    六、严禁在居民小区内改变房屋规划用途,在车库、车棚内从事开店、生产、经营、出租居住等活动。

    七、严禁在居民小区内破墙开店,无证经营,摆放流动摊点或乱设摊位。

    八、请广大业主积极理解、支持、配合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各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职尽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并做好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引导业主广泛参与,在2019年11月3日前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问题清单,鼓励配合业主做好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工作。

    九、如有违反以上规定,逾期未整改的,将由辖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牵头,住建、城管、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等单位组织综合执法队伍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清理违规停放车辆及“僵尸车”,清理楼道或公共区域杂物,打通消防安全通道,依法打击擅自发布牛皮癣、小广告等行为,清理私拉乱接电线,强制拆除违法搭建设施,查处改变房屋规划用途,治理无证经营等,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十、对拒绝、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好环境,你我共创,文明成果,大家共享。希望广大居民朋友积极监督违反通告内容行为,主动投身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并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各项制度,争做文明市民,与我们携手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滁州市公安局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滁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19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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