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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区关于公布任期届满人民陪审员名单的公告

根据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法发〔2019〕12号)要求,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2014年10月31日滁州市琅琊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的人民陪审员谢长梅、陶丽、季银珍、张朝珍、陈兰云等5名同志至2019年10月31日任期已届满,上述同志的人民陪审员职务自2019年10月31日自动免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滁州市琅琊区司法局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日

责任编辑:李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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