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清流河管理范围划定方案的请示》(滁琅水〔2019〕44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区水利局报送的《清流河管理范围划定方案》。
二、各街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其安徽省实施办法,《安徽省水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等涉水法律法规规定,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做好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区水利局要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对辖区内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工作。
附件:滁州市琅琊区清流河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表
/UploadFile/106/2019/12/20191220160759775977.xls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