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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影院等部分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营的通告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三级应急响应下有关防控措施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22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3月20日起,影院等部分服务场所有序恢复运营:

一、影院、剧场、网吧网咖、酒吧、茶楼、美容店等。

二、室内体育健身场馆等。

三、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四、室内旅游景点、景区室内场馆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结合“安康码”推广应用,督促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经营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做到通风、消杀、测体温、戴口罩、领导值班“五到位”。对因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要立即实施停工、停业等措施,并进行整改,经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营业。

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汪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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