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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直职工医疗救助申报开始

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

为进一步缓解患病职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记者获悉,近日,市总工会启动2020年市直职工医疗救助活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可在4月15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据介绍,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农民工)家庭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入院治疗,经医保政策报销后,当年自费的医疗费用仍然较大,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市总工会给予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分重症救助和医疗救助两类。重症救助针对困难职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员)因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成植物人的;患重大疾病需要进行肾脏、心脏、肺、胰脏、肝脏或骨髓移植等重要器官移植手术的(不含术后排斥期)。医疗救助针对困难职工(含共同生活的主要家庭成员)患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血液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等)、颅内原发肿瘤手术、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截瘫、精神病、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半身不遂(瘫痪)或肢体残缺等应当救助的其他疾病。

据介绍,具体救助条件及标准要根据医疗救助综合困难职工家庭近期人均月收入、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及家庭困难程度等因素,经精准识别后给予医疗救助。目前,基层工会正在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市总工会工作人员提醒,如果职工申请时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登录市总工会网站查询详细说明。在此提醒符合条件的职工抓紧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5日。县市区总工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行开展医疗救助活动。

(蒋晓华 记者张 然)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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