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外媒看滁 > 正文

【人民网】滁州琅琊:严防处分执行“打折扣”

1600393807(1)

“张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你单位对张某的工资待遇未按规定执行,请及时整改。”

近日,在每半年开展一次的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工作中,琅琊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为强化处分决定执行的规范性、有效性,琅琊区纪委监委进一步厘清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等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程序,强化监督,严防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

专项制度规范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出台《琅琊区纪委监委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制度》,对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工作的实施主体、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结果反馈等作出规定。重点关注受处分人员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是否按规定执行、年度考核等次、任用晋升是否符合规定、所在单位进行警示教育情况等。

处分决定送达明确具体。在送达处分决定的同时,向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处分决定通知,通知中详细列明处分决定作出后在职务任免、级别确定、工资调整、评先评优、年度考核中的注意事项。督促所在单位及时做好处分决定执行。并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书面反馈执行结果。

派驻(出)机构监督常态化。派驻(出)机构发挥监督“前哨”作用,对在工作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情况,及时予以提醒,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完善相关机制、堵塞漏洞。

处分执行检查小组重点突出。琅琊区纪委监委每半年开展一次处分决定执行专项检查工作,对尚在处分决定影响期的被处分人员,通过查看档案资料、谈话座谈等方式,重点针对部分单位存在的处分决定宣布不及时不规范、工资未及时调整等问题,及时纠正提醒,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打折扣”。

今年以来,已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检查23人次,共纠正2起在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处分决定不是结束,我们要在处分决定执行检查工作中将监督工作常态化,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琅琊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尚立新 邓亚茹)

责任编辑:陈姝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