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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筑牢舌尖安全防火墙

防源头管过程控风险,守护百姓餐桌健康

我市筑牢舌尖安全防火墙

滁州网讯 4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6月1日起施行。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闻发布会获悉,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结合新冠疫情防控需要,紧扣餐饮服务场所、进口冷冻食品等市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排查整治,加强常态化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修订后的《条例》契合了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提出禁止食用及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推进分餐制和使用公筷公勺等条文;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惩罚性赔偿等规定;规范了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及宣传推介、校园周边食品经营、电视购物和网络交易食品等行为;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小餐饮网络交易、集体托餐服务备案等措施;结合“简政便民”,简化了申请小作坊登记证所需的部分书面材料。

据了解,自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我市紧扣百姓最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强化食品餐饮行业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在学校开学、节假日、农村节庆聚会高峰期和“五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围绕校园食堂、商超菜场、餐饮酒店、农村酒席等开展食品生产、流通、贮存、消费等各环节全覆盖检查,集中治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优质粮食工程”等食品安全提升行动,加强临期、过期食品监管和规范化处置。

围绕疫情防控的需要,今年以来我市食品安全部门针对复工复产餐饮服务单位、复课复学学校食堂、进口三文鱼、南美白虾和进口冷冻食品等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开展了多轮次、全覆盖的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建立了《市场监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工作预案》。下一步将继续紧盯餐饮服务重点场所,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广大农村等人群聚集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等重点产品,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和聚集性疫情防控风险,及时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全媒体记者刘 晨)

责任编辑:tan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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