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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闲置宅基地,打造“滁州样板”

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之一,我市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

盘活闲置宅基地,打造“滁州样板”

滁州网讯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问题日益突出。记者近日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作为全国三个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之一,我市紧扣中央改革试点要求,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力争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滁州经验。

深秋时节的施集镇井楠村,山林环绕,满目苍翠,一栋栋风格相近又各具特色的民宿掩映其间。不少慕名而来的游客,纷纷赶到这里享受乡村的恬静和安逸。谁能想到,曾经闲置多年、破败不堪的乡间民居,经过一番修葺和改造,竟然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井楠村的华丽变身,得益于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工作的开展。”南谯区农业农村局一负责人说,“目前,我们选择了施集镇井楠村、章广镇太平集村、腰铺镇姑塘村积极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典型样板、方法途径、模式流程及监管方式等,打造一批试点示范村,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促进农村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收益稳步增长。”

井楠村的房旅融合只是我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的一种方式和一个缩影。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三变”改革,目前正大力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示范。

据了解,我市现有农村宅基地约90万宗,已完成外业权籍调查45.5万宗,初步建立了“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

根据我市上报待批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方案,未来三年,我市将严守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稳慎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完善宅基地管理、取得和权益保障制度,推行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盘活利用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全媒体记者李志情 刘晨 胡文峰)

责任编辑:王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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