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我局11月4日联合市发改委召开了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并要求限期报送相关收费情况,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行业协会商会未按规定要求报送。为严明纪律、加强监管,坚决清理违法违规收费,严格规范各类收费行为,切实改善我市营商环境,现对19家未报送信息的行业协会商会予以通报批评:
1、滁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
2、滁州市茶叶行业协会
3、滁州市婚庆行业协会
4、滁州市汽车服务行业协会
5、滁州市印章行业协会
6、滁州市汽车租赁行业协会
7、滁州市汽车配件维修用品商会
8、滁州市美家建材协会
9、滁州市渣土处置行业协会
10、滁州市酒业协会
11、滁州市苏滁商会
12、滁州市房产中介服务行业协会
13、滁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14、滁州市物流商会
15、滁州市企业联合会
16、滁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联合会
17、滁州市工业经济联合会
18、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19、滁州市出版印刷发行协会
请以上19家行业协会商会于11月24日前报送相关收费情况,并将未及时报送原因予以说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拒不接受监督监管,存在乱评比、乱表彰、乱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入诚信档案 ,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享受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加以限制。
滁州市民政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