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施行 2021-01-13 09:08 扫描到手持设备 字号: 《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2月1日 起 施行。《条例》积极倡导和鼓励十三项文明行为,重点治理十二类不文明行为,对文明行为的保障与促进方面进行了规定。 相关阅读 关键词: 文明 行为 习近平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 高层对话会并发表主旨讲话2023-03-17 大柳镇:村规民约引领文明风尚2023-03-16 黄泥岗镇广山村:“积分制”激发移风易俗大能量2023-03-16 张桥镇新时代文明实践赋能社会新风2023-03-16 施集镇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宣传活动2023-03-15 乌衣镇“三提升”打造文明村镇绘就乡村振兴新画卷2023-03-15 明光市苏巷镇开展“用好积分制度 倡树文明乡风”活动2023-03-15 我市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主题宣讲2023-03-13 关于深入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的通告2023-03-09 黄泥岗镇广山村:“积分制”激发移风易俗大能量2023-03-08 责任编辑:谢世炜 复制网址 打印 收藏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