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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

降价后收费在全国位于最低档次

2月9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价费处获悉,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通知,降低我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降低后我省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在全国位于最低档次。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我省决定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由每人次60元下调为每人次50元,检测试剂另外收费,零差率销售。通知明确自愿检测人员新冠病毒多样本混合核酸检测收费标准:5个样本混合核酸检测费为每人次30元 (含检测试剂),10个样本混合核酸检测费为每人次20元(含检测试剂)。上述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检测机构可根据批量检测及成本变化,降低检测费用,减轻群众检测负担。

通知强调,检测机构在开展核酸检测服务时一律不得收取加急费。针对不以疾病诊疗为目的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纯核酸检测),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含方便门诊和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各地要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监管,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收费行为要依法查处。(记者 冯珉)

责任编辑:汤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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