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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一超市进口冷链食品未报备被查处

滁州网讯 近日,滁州经开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查处一起商超违反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制度的违法行为。

1月8日,滁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辖区内日常巡查时,发现经开区某处废旧的民房外堆满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在距离外包装抛弃地不远处发现一处隐蔽的小型民用冷库,冷库内存储大量进口冷链食品,冷库从业人员正在将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拆毁。

当天,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对该冷库涉案冻带鱼进行查封。经查,该处冷库系葛某某租用,葛某某为琅琊区某大型商超员工。随后,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琅琊区市场监管局对葛某某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查,该批进口冷冻食品为冻带鱼共计1400公斤,现场未发现产品的外包装、标识、标签等,葛某某未履行进口食品报备手续,未落实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制度,更未按照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监管规定,落实预防性全面消毒。

据调查,葛某某为赚取差价,违规采购该批进口带鱼,准备更换国产外包装后对外销售。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提供了该批货物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消毒证明”等文件。至案发时,该批冻带鱼还未进行销售,无违法所得。摸清情况后,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涉案冻带鱼送到市卫健部门开展核酸检测采样。目前,该批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环境和相关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为严厉打击和震慑进口冷链食品违法行为,琅琊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葛某某罚款人民币232500元(货值金额5倍)的处罚。

(张 涛 关翔宇)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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