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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1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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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21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2日起同时在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http:// www.cznq.gov.cn/)、滁州市南谯先锋网(http:// www.cznqxfw.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1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并由滁州市兵役机关征集入伍人员(或在外地入伍的滁州籍人员);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今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的人员。

在2021年度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管理岗位为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五、统一考试

2021年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统一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等4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为“西医临床岗位”等4个小类)。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聘用报批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组织部、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滁州市南谯区事业单位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滁州市南谯区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3524903

监督举报电话:0550-3112534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组织部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滁州市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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