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南浦合作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滁州南谯经济开发区和南京浦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属平台共同出资组建的国有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能力及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4月20日(含)以后出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4月20日起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http://www.cznq.gov.cn)、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http://www.pukou.gov.cn)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4日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地点在滁州南浦合作开发有限公司(滁州市南谯区乌衣镇南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楼)。咨询电话:0550-2180565,2130553。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低及岗位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及时通过南谯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7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南浦公司按《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参考浦口高新区所属平台公司和滁州市属国有企业薪酬水平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内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视情根据本次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情况进行递补。
六、纪律监督与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0-2180553(南谯经开区纪工委)。
本公告由滁州南浦合作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滁州南浦合作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