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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路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路阳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刘永贵同志任县政府信访局副局长。

免去:李泽海同志的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潘立厚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5月11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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