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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这些单位和个人荣获国家表彰

为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经中央批准,水利部组织评选表彰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过逐级推荐、层层审核,全国共评选出250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350名同志“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348名同志“全国优秀河(湖)长”称号。

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等8个单位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许明伟等14名同志荣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张华等14名同志荣获“全国优秀河(湖)长”。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安徽省)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安徽省)

 

 

  全国优秀河(湖)长名单

 

  (安徽省)

 


责任编辑:汤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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