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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 获国务院督查激励

中安在线 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对2020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中,安徽省13项工作获督查激励,安徽脱贫攻坚工作正是其中之一。我省在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获得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2亿元。另在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组织的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中,我省位居“优秀”等次,获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奖励1.6亿元。

2020年,安徽省财政、扶贫部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深入实施“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落实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和监管责任,全力支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2020年,我省帮助179.1万贫困劳动力返岗就业,帮销扶贫产品209.6亿元,防止了因疫因灾致贫返贫。这一年,全省剩余8.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

在财政扶持方面,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2.1亿元,比上年全年增加20.1亿元,增长14.2%;其中省级资金32.3亿元,增长21%;市县资金90.6亿元,增长12.1%。安排地方债券资金31亿元、市县盘活存量资金5.2亿元用于脱贫攻坚。2016-2020年,全省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78.6亿元,年均增长30.1%,是“十二五”时期的6.5倍。

在支持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方面,我省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个新增”和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指示要求,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重点向大别山等革命老区和深度贫困县倾斜,2020年省级专项扶贫增量资金5.6亿元,全部用于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贫困县和深度贫困县。提前下达2020年大别山等革命老区专项补助资金2.2亿元、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资金44亿元,另行安排2020年贫困革命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9.2亿元,下达2020年省级革命老区农村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及优抚安置工作专项经费1亿元、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保护专项资金1亿元。

记者了解到,按照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部署,省财政厅积极配合省扶贫办,做好国家对我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做好省际交叉互查、国家第三方实地评估和绩效评价第三方实地抽查等有关工作。制定《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做好今年绩效评价作出安排。

同时,省财政厅还承担了省政府对市、县督查激励工作开展情况。去年11月初,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启动对市县2020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11月9日-10日,召开专题培训班,布置绩效评价相关工作。11月下旬,组织第三方机构对70个县(市、区)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抽查。12月底,完成省对市县16个市和70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根据省委、省政府审定通过的2020年度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对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资金绩效评价为“好”(“优秀”)等次的县(市、区),从中央和省衔接资金中每县分别安排500万元、40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2020年度省委省政府表彰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六安、安庆两市各奖励100万元,岳西县、金寨县、涡阳县、萧县各奖励700万元,以上共计6.6亿元。(记者 汪乔)

责任编辑:陈姝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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