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6+N”顽瘴痼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革命,切实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以教育整顿的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现将整治情况公布如下:
一、顽瘴痼疾整治情况(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情况通过组织专题宣讲、公布举报电话、开展警示教育、播放微视频、设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手机彩铃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宣传,发放“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制度学习资料汇编71份,宣传手册71份,邀请县直机关、乡镇19家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参加“三个规定”专题宣讲会,与会人员现场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经过自查、“重大事项”系统筛查及大数据排查,未发现涉及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二)整治检察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开展情况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填写《自查事项报告表》,汇总检察干警身份信息71条,梳理检察干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份信息95条,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查询的工商、税务等信息进行核查比对,未发现涉及检察干警本人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的情形。(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开展情况我院共核查减刑案件1件,暂予监外执行95件。经评查,暂未发现违规违法情形。(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情况通过谈心谈话、政治家访、顽瘴痼疾自查填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和智能化数据排查等方式,共排查案件2331件,未发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的情形。(五)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开展情况梳理本院离任检察官信息,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宣讲政策,了解目前从业情况。通过向县法院、县司法局发出协助排查函,排查检察官离任后担任律师、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情形。经排查,未发现离任检察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情形。
二、教育整顿期间查处人员情况教育整顿期间,运用“自查从宽”政策问责处理3人。
三、为群众办实事开展情况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要求,开通12309律师互联网阅卷,办理律师互联网阅卷5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以小岗村检察工作站为平台,开展反家暴法治讲座1次、为民企举办防范经营风险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治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为5300余名学生和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召开窨井盖公益诉讼听证会,督促相关单位对各自问题窨井盖进行修复,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清理淮河枣巷段花园湖闸附近船只200余艘,畅通河道,保护淮河水质安全。
下一步,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将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人民群众评价,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更严的措施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源头治理,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我们诚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欢迎对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监督电话0550-12309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