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权威发布 > 正文

2021年6月份滁州市交通安全“典型案例”公开公示

为做好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减少亡人事故,控制较大交通事故)行动安全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道路交通参与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滁州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减量控大”“五大曝光”(终生禁驾、典型案例、醉驾驾驶、隐患企业、道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行动。现将2021年5月份滁州市终生禁驾、严重交通违法、典型案例等“五大曝光”内容公示如下:

醉酒驾驶酿车祸,车毁人伤负全责

2021年5月11日夜晚21时48分,徐某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天长市天康大道由西向东行驶,途经天康大道红草湖公园路段时,由于意识模糊驶入对向车道,与相对方向的一辆轿车迎面相撞,事故造成两车严重受损,双方驾驶员及车内乘客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调查认定:肇事司机徐某某血液酒精浓度含量为16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两倍以上,徐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且未靠道路右侧通行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徐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方驾驶员无责任。

交警提示:拒绝酒驾、安全驾驶,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家庭幸福,请勿酒后驾驶!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加入我们 | 版权声明 | 手机访问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 我要投稿
中共滁州市委宣传部主办 滁州日报社承办
Copyright?2009-2010 Chu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滁州日报社 版权所有
皖网宣备3412015001号 皖ICP备11004325号-1 热线电话:0550-3022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