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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市食品安全状况最新发布

滁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状况如下: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完善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工作举措,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食品安全第三方综合评议中排名第一;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我市以优异成绩再次获评A级。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重大决策部署

一是领导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春节、中秋、国庆、中高考、省五健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一线检查,现场办公,切实解决食品安全具体问题。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两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同时担任食品安全委员会“双主任”的工作机制,率先印发党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制定《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市食安委统筹协调作用,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滁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等,定期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食安办主任会议,协调落实各项任务。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强化最基层监管。市食安办开展调研和检查,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基层监管所建设。目前全市基层食安办拥有专兼职食品安全工作人员262人,全市共有食品安全监管“四员”(管理员、宣传员、协管员、信息员)2657人,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组织架构和专兼职人员队伍,基本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及行政村(居委会),各级财政全年共拨付“四员”经费152万元,基本实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是严格全链条监管。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档、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线上餐饮单位整治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30余次,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00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6000多户(次),排查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1142个。全市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100%,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者建档率达100%。强化“双随机”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完成率达100%。制定《回收食品转移联单制度》,指导各大商场、超市设立临期食品专柜专区。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了市级地方标准《公筷公勺服务规范》。

三是推进跨部门监管。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排查整治行动,全市累计出动各类执法检查人员1100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000多户次,排查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948个,查处涉及食品安全的违法案件324件。市市场监管局、教育体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市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幼儿园和小学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100%。市市场监管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680余家,整改问题194项,约谈保健食品经营户150余人次,清理不规范经营户95户,查处案件15起。

三、推进技术创新,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提升抽检监测能力。制定《滁州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强化监测结果信息通报。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共计网报食源性疾病监测数据4606例,疑似食源性异常病例零报告。全市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5.6批次/千人,全年完成抽样检测22057批次。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100%。

二是提升案件查办能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能力提升年”专项活动,推行“全员办案”制度,实行“月统计、季通报”,案件查办工作实现了增量、提质。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2020年共办结食品违法案件1341件,案件总值98.45万元,罚没金额573.5万元。破获食品类刑事案件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7人,移送10人。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办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案件45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43件。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查处案件29起,开出全省首张特殊食品违规经营罚单。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执法稽查工作联系点以及“行刑衔接”工作试点单位。

三是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强化冷链食品安全监管,成立监管组,建立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制定《市场监测发现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工作预案》,开展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专项整治,排查冷库550余个,查处不合格食品169.15公斤。开展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全年共31家单位报备113起111903公斤进口冷链食品,全面完成安徽冷链食品监管平台注册录入工作。

四是提升应急及舆情处置能力。强化突发事故防范和应对,组织开展滁州市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演练(Ⅳ级)。加强舆情收集和处置,全年共发布舆情监测信息40期,处理食品安全相关舆情信息37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年共收到食品相关投诉举报2539件,均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五是提升社会共治能力。将食品安全列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必修课;举办全市食品安全专题报告会,邀请专家就新修订的《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进行专题解读。完善风险会商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强化社会监督,市级公开发布抽检信息54期。开展“公筷公勺”“反对餐饮浪费”“禁食野生动物”等宣传活动。实行集中执法和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逢七查吃、逢九查酒、逢十查食”“月固查”行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市民代表参与现场检查,2020年开展“月固查”活动8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0家,排除隐患11处,扩大了公众参与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责任编辑:汤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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